第一步:材料受理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持相关材料前往“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上述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提交材料清单明细依据《管理细则》第六条。
其中: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使用交通运输部规定表格,申请人可至受理点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
2.对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管理细则》的要求,明确分支机构的职责、权力。
3.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出租客运的组织者和承运人,为切实履行对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职责,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培训教育场所、专用停车场地或停车位,以及投诉受理专用电话等保障配套设施。
4.如在本市设立子公司且以子公司名义申请经营许可,按照被许可人相一致的原则,子公司必须独立取得线上许可。
5.注册地在本市的公司,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六厅局发布的《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2016〕14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步:材料审核
受理点工作人员按《管理细则》规定,对申请人材料内容进行实质审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注册地在本市的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报省交通运输厅取得其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时限,以及进行平台数据对接认定的时限,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
第三步:证件发放
申请人在第二步审查通过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地点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XX市、经营期限为1年。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符合许可条件且完全履行信用承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将重新审核、予以许可;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依法不予换发经营许可证件,原许可证件到期自动作废。